岁末年初,揭阳公安持续打击盗窃等侵财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
1月29日,惠来县公安局惠城派出所破获一盗窃摩托车案,并将追回的被盗摩托车返还给事主。收到失而复得的摩托车,事主感激万分。 1月25日19时许,惠城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称,1月22日10时许其将一电动摩托车停放在惠城镇某小区地下停车场,离开时未拔走车钥匙,1月25日17时许发现该车被盗。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于1月29日16时许在汕头市将嫌疑人陈某明抓获。 经查,1月22日,陈某明在惠城镇某小区,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没拔走钥匙,遂心生贪念,将该车停放到小区另一角落,带走车钥匙,两天后再将车开走。 目前,陈某明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19日20时许,普宁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接报警:芦某云称其电脑被刘某敏盗走。接报后,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将刘某敏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经查,1月19日11时许,刘某敏到芦某云家中做客,见椅子上有一平板电脑,便心生贪念,顺手牵羊将平板电脑盗走。 目前,刘某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6日,普宁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先后接群众报警,辖区某村1辆电动车和2辆电动车的电池被盗。 接报后,城东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过程中,该村又一群众反映,其三轮车当日也被盗。 因案件特征相似,派出所民警遂并案侦查。经侦查研判,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忠,并于1月24日在汕头市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忠对1月16日在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某村盗窃1辆电动车、10只电动车电池和1辆三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忠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