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工具,如提供“两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5月24日,揭东警方根据线索,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林某升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林某升交代了其为办理贷款,于今年4月5日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借给他人收付钱款,并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其间,林某升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林某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16日,大南山派出所在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抓获诈骗嫌疑人吴某军。 经查,吴某军交代了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于去年9月至今年4月,先后3次利用本人手机,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并收取报酬的犯罪事实。 目前,吴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25日,锡场派出所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经查,该嫌疑人对其为获得贷款,于4月24日出借名下的银行卡供他人“刷流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出借期间,该嫌疑人银行账户涉及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