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就能轻轻松松获取回报,别以为走了捷径,当心走上犯罪道路。
5月28日,普宁城南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普宁流沙东街道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林某。
经查,林某对其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活动,仍提供本人名下2个银行账户给对方接收钱款,并将收到钱款转到对方指定银行账户,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出借期间,林某1个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林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27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张某被揭东警方依法传唤调查。
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其为获取贷款,于5月9日将名下的银行账户借给他人接收钱款,并按对方要求将钱款分批转到指定银行账户的犯罪事实。出借期间,张某银行账户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23日,嫌疑人方某到惠来惠城派出所自首。
方某交代了其今年4月出借自己名下2张银行卡帮助他人接受钱款和取现,并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其间,方某1张银行卡涉及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目前,方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