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方便本是一种优良美德,但对于容留他人吸毒而言,提供这种“方便”将承担极大的代价。近日,空港警方侦破一宗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刑拘。
案例:空港警方侦破一宗涉毒案件
近日,空港公安分局凤美派出所在深入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对部分已查处的涉吸毒行政案件进行深挖扩线,经对吸毒人员黄某佳进行进一步审讯时,黄某佳交代,今年3月中旬至9月3日,他先后4次容留女朋友蔡某妹在其所住的房间里吸食冰毒。
目前,黄某佳(男,21岁)因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刑事拘留,蔡某妹(女,20岁,均为榕城梅云人)已被强制戒毒。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提醒:容留他人吸毒触犯刑法
警方表示,吸毒人员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总有人在一些场所传播毒品,聚众吸毒或引诱他人吸毒,如宾馆、KTV、出租屋等地方极易给吸毒人员聚众过瘾提供方便,成为毒窝。警方提醒, 吸毒是一般违法,容留他人吸毒同样触犯刑法,而且容留他人吸毒罪更严重。容留他人吸毒,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提供,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提供,只要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