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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一作弊,竟是教练出主意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10-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帮学员通过驾考,教练出馊主意,把作弊当“捷径”,考场露马脚。日前,蓝城公安分局桂岭派出所侦破一宗组织考试作弊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案件:蓝城警方侦破一宗组织驾考作弊案件本月13日,车管所民警在市机动车驾驶人桂岭考场学科试室发现郑某参加科目一考试时,携带纽扣摄像机等电子产品作弊。根据郑某的交代,随后桂岭派出所民警将助其作弊的嫌疑人王某明(男,27岁)、刘某建(男,26岁,以上二人均为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晚21时许,教练郭某旭到所投案自首。

      经查,郭某旭(男,40岁,空港经济区人)为助学员郑某通过科目一考试,于13日联系王某明帮助作弊。当天上午,郑某携带王某明、刘某建提供的作弊工具进入考场,随后王某明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助其作弊答题。

      提醒:认真参加驾考是对生命负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驾考人员,驾驶证资格考试的初衷不仅是取得驾驶资格,更重要的是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及驾驶技术水平。科目一理论考试是成为一名合格驾驶员的基本功,切不可心存侥幸,更不要作弊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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