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

无障碍版
野外用火引起火灾,2人被刑拘!
来源:揭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1-03-08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近期我市都是连续放晴少雨的天气,环境干燥的森林山地极易引起火灾。但我市却有少部分人没有足够的防火意识,抱着侥幸心理在野外违规用火,不慎引起山火,烧毁山林,最终,他们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了代价,受到法律的追究。

  案情:遗留火种导致林木被烧毁

  近阶段来,揭西公安机关针对辖区森林山地较多的实际情况,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集中警力,重拳出击,深入研判分析,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于近期成功侦破2宗涉林失火案件,刑拘犯罪嫌疑人2名。

  2月21日,该县上砂镇双丰村附近发生山火。揭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闻警出动,经多日深入摸排,于2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增(男,48岁,揭西上砂人)。经查,庄某增因在田地里燃烧火堆遗留火种,不慎引起田火蔓延至山上引发森林火灾,致96立方米林木蓄积量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1258元。

  同日,该大队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庄某明(男,44岁,揭西上砂人)。经查,2月22日,庄某明因上山扫墓燃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增、庄某明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刑罚

  警方表示,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方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做到进山不带火,切勿以身试法,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犯失火罪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报警,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