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徐先生致信“平安厅”信箱,信中写道:“感谢揭阳市公安局、江门市公安局,积极、快速进行查证,高效组织对方与本人进行协商调解,及时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此,向上述公安部门及相关干警,再次致以衷心的感谢!”
感谢信的背后源于一起民事纠纷。 9月25日,徐先生致信“平安厅”,举报广东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接到线索后,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立即组织专人调查处置,多次联系徐先生了解具体情况。 9月28日,徐先生再次写信,对揭阳公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度表扬,并提供了部分合同信息。 10月1日、7日,徐先生又先后写信反映情况。 经了解,今年4月中旬,徐先生网上看到江门市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鱼苗养殖行业的宣传广告,萌生了通过投资鱼苗养殖创业的想法。后双方联系、实地考察后,达成合作意向。徐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投资合同,并先付款项12000元。7月21日,该公司将养殖鱼苗的专用鱼桶运输到揭阳,由徐先生自行安装。 8月30日,徐先生向该公司支付剩下18288元尾款,该公司承诺配送26000条鱼苗。9月1日晚,工作人员将鱼苗送至徐先生的养殖基地。因工作人员称为保证鱼苗的存活率,应尽快将鱼苗倒入鱼桶中进行养殖,徐先生遂没有当面清点鱼苗数量,便将鱼苗放入鱼桶中。 9月2日,徐先生发现鱼苗开始成批死亡,最高每天达到1000条以上,便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告知其需购买药物进行防治,防治费用约8000元。徐先生拒绝了公司建议,并要求公司派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技术勘查,查明鱼苗死因。但直至9月9日,购买的鱼苗全部死亡,该公司也没有到场调查鱼苗的死因,且徐先生还发现公司配送的鱼苗数量远低于承诺数量。 随后双方进行协商,该公司给出两套赔偿方案,但徐先生均不满意。于是,徐先生便开始向“平安厅”信箱举报。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经认真、详细调查,但未发现徐先生举报的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认定属于民事纠纷。 民警在将调查结果告知徐先生、引导其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同时主动与江门警方联系,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成功为徐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