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受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的委托,拟对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1-201710-130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3,626.1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谈判文件 |
人民币996635.96元 |
2 |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谈判文件 |
人民币296990.22元 |
六、供应商资格:
包号一: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4、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勘察内容需得到采购人认可并与需求内容一致,由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勘察确认书。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二: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销售:交通标志牌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⑦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
⑧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⑨供应商报名包号一时还需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复印件和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原件;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 月1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及设计图纸,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设计图纸印刷工本费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0 月0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0 月19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0 月19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先生 | 联系电话:0663-82819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663-327311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
联系人:卢伟垚 | 联系电话:13417693846 |
传真:0663-8281925 | 邮编:515500 |
(三)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金凤路29号 |
联系人:吴桂东 | 联系电话:0663-3289118 |
传真:0663-3289118 | 邮编:515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