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百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婷:
我局对你(公司)编制的《揭阳市中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40吨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iooe72)进行抽查复核时发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一)报告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缺失。遗漏项目厂址北面、东面500米范围内博雅学校、村庄等保护目标。(二)报告表工程分析不全面。未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填写设备参数、规模等。(三)报告表有机废气污染源强核算依据选取有误,生产车间排气筒参数不合理。
因你(公司)拒绝提供收到告知书回执,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通过公告方式,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依法进行告知,陈述申辩期限内未收到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现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74J6G)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5分,对编制主持人高婷(职业资格管理号:2017035140352014146007000123)予以通报批评;对上述环评文件的建设单位揭阳市中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揭阳市中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切实履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揭阳市中雅五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