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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因与罗永河(身份证号码:5226281981*******9)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决定书。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市环(揭东)罚〔2023〕15-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

揭市环(揭东)罚〔2023〕15-1号

罗永河(水抛光加工场业主)

  身份证号码:5226281981*******9

  住    址:贵州省锦屏县启蒙镇雄黄村

  经查实,你2020年7月1日在原揭阳产业园月城镇西湖村租厂房建设水抛光加工工场,7月初正式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产生废水,但没有配套废水处理设施,而是集中在车间外一废水收集池后,通过一埋在地下的PVC管将废水排入西湖村南溪,构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行为。

  你加工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3年7月3日,我局依法作出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3〕13-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指出你加工场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告知我局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同时明确告知你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或者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途径及时限。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该告知书,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送达公告》,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该告知书。至2023年9月14日公告发布满30天,该告知书送达。规定期限内,你没有向我局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调查询问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罗永河案件的移送文书》《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罗永河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移送函>及案卷》,现场照片、视频,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3〕13-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及我局在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送达公告》截图等证据为凭。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裁量,对你的罚款金额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之1.8裁量标准计算。因你加工场自被查处后已关闭,限期内改正的罚款金额=限期内改正的裁量百分值总和*100万=[裁量起点20%+项目环评文件类别为报告表类 裁量权重0%+产排污情况为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 裁量权重0%+环境保护设施情况为未建成 裁量权重6%+建设项目地点为一般区域 裁量权重 0%+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6个月以下 裁量权重0%+近二年同类违法行为情况(含本次)为“首次发现” 裁量权重0%+配合执法调查情况为配合调查 裁量权重0%]*100万=26%*100万=26万。决定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你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非税收入罚没缴款书”到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交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9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地址:揭东城区金溪大道中段  电话:3295833




送达公告

  因与罗永河(身份证号码:5226281981*******9)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决定书。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市环(揭东)罚〔2023〕15-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5日




行政处罚决定

揭市环(揭东)罚〔2023〕15-2号

罗永河(水抛光加工场业主)

  身份证号码:5226281981*******9

  住    址:贵州省锦屏县启蒙镇雄黄村

  经查实,2020年7月17日晚,你在原揭阳产业园月城镇西湖村经营的水抛光加工场,通过一埋在地下的PVC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西湖村南溪,构成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

  你加工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3年7月3日,我局依法作出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3〕13-2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指出你加工场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告知我局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同时明确告知你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或者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途径及时限。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该告知书,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在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送达公告》,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该告知书。至2023年9月14日公告发布满30天,该告知书送达。规定期限内,你没有向我局申请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产业园分局调查询问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罗永河案件的移送文书》《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罗永河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移送函>及案卷》,现场照片、视频,揭市环(揭东)罚告字〔2023〕13-2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及我局在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送达公告》截图等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裁量,对你的罚款金额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之2.8.1裁量标准计算。罚款金额=裁量百分值总和*100万=(裁量起点 10%+行为表现形式为“偷排” 裁量权重20%+排污情况为除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外的其他污染物 裁量权重0%+排放口所在区域为一般区域 裁量权重0%+整改情况属“限期内改正” 裁量权重0%+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5天以上15天以下 裁量权重8%+近二年同类违法行为情况属“首次发现” 裁量权重0%)*100万=38%*100万=38万。决定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你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非税收入罚没缴款书”到银行缴交罚款。逾期不交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9月22日

  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地址:揭东城区金溪大道中段  电话:32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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