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2年揭阳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特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罗晓冬作专题授课。培训会由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黄华斌主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法规宣教科全体工作人员,各分局分管执法和法制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人员,近65人参加了培训。
当天上午,罗晓冬以“新处罚法对环境执法的新要求”为主题,对如何适用新《行政处罚法》,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特别是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增加、处罚择一从重原则、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违法行为追溯期限”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
当天下午,罗晓冬对《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修订背景、裁量权框架、裁量权规定总则、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罚款金额裁量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对适用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直观和生动具体的指导,现场解答参会人员的提问。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我市生态环境队伍的法治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