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丰和纺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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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普宁市丰和纺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传 真:0663-87685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丰和纺织技术改造项目 | 普宁市丰和纺织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普宁市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汕堪高速公路北侧(M2地块)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技改项目不另行扩建厂区,在原有生产车间淘汰原审批项目3台高温溢流染色缸(250kg)、12台高温溢流染色缸(1000kg)和8台缩水机,增添6台精炼机、27台高温溢流染色缸(500kg)、3台开幅机、2台定型机等,改变产品生产工艺,减少污水处理设施等。技改后年产针织布3000吨(含印花2000吨)、涤纶弹力布3431吨、弹力布3000吨。 | 1、废水:项目技改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废水排放量不超过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核定的废水接收量,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 2、废气:项目定型、印花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静电”设施处理后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通过车间采用强制抽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鼓风机、压滤机、高压水泵等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废物:废染料、助剂、染料、助剂等废包装、定型废气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印网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卖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交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