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揭府办〔2012〕223号)和揭阳市环境保护局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揭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环〔2013〕2号)的要求,经综合评价,形成各县(市、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2015年污染减排考核情况
经汇总审核各地政府(管委会)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年度考核自查表,并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国家核定的减排项目清单,通过审核资料,我局组织对各地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总量减排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总量减排基础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评分,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形成了考核结果。普宁市、榕城区、空港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大南山侨区、普侨区评为良好,揭东区、揭西县、蓝城区、惠来县评为合格。
二、2015年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保部、省环境保护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污染减排作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突破口,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强力狠抓各类污染源污染治理,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4年分别下降3.50%、4.23%、8.09%、0%,前三项指标超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污染减排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减排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和部署。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任务。
(二)推进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2013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揭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切实加强减排工作的管理。建立减排通报制度,对列入全市减排计划的项目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落实专人对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跟踪,对减排指标完成进展缓慢、工程建设滞后的地区及时进行预警、约谈。二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将2015年定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将11个国家和省责任书污水处理厂项目列入十件民生实事,将普宁占陇、洪阳、里湖,空港砲台,揭东新亨等9座污水处理厂纳入PPP捆绑招商。全力以赴推进国家责任书项目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采取超常规措施,倒排工期,并联作业,增派人员、机械设备,延长施工时间,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市环保、住建、国资委实行驻厂制度,派出业务骨干进驻该厂,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落实每日一报。引进占地少、建设速度快、处理效果好、运营成本低的小区域分散污水处理技术,在全市特别是练江、榕江流域布局建设小流域污水处理中心,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三是推进农业源减排。结合榕江、练江整治等日常督查,对相关县(市、区)农业源开展督查;通过练江流域畜禽养殖整治,关停、取缔2483户零散养殖场和禁养区内8家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四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等减排重点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74人次,检查企业6294家,立案286宗,查封扣押78宗;限期治理整改115家,责令停产254家,关闭95家;罚没金额1419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4宗,涉刑案件33宗,实施行政拘留125人,刑事拘留140人,极大地震慑了环境犯罪分子。五是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制定《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进一步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实施方案》,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限行区由原来15平方公里扩大到50.4平方公里,扩大后限行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2%。2015年我市计划淘汰黄标车8317辆,完成淘汰9440辆,完成率113.5%,超额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六是鼓励应用新能源。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体系, 2015年新增100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开通3条新能源公交线路。
(三)加强政策激励。出台“以奖代补”、“以奖促减”等系列扶持和奖励政策,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各项减排任务落实。一是实施“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制定《揭阳市营运与非营运“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规定“黄标车”按重、中、轻型分别给予淘汰补贴。二是继续实施农业源减排“以奖促减”政策。对能按时完成污染治理工作并得到环保部认定的规模化养殖场,在省“以奖促减”的基础上,再按60%比例给予地方奖励。
(四)完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一是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二是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在线监控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数据传输效率。三是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市环境监察分局2015年12月底通过省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目前揭阳市环境监测站、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环境监测站已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惠来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三、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至2015年底,因城镇人口增长和工业发展较快、减排设施未能及时跟上等原因,减排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尤其是污水处理设施成为制约我市减排工作的突出瓶颈,加上我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离国家、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年度计划新建项目进展滞后,未能按期建成投运;二是已建成的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不完善,造成进水量偏少、进水浓度偏低,化学需氧量等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如揭西县五经富、蓝城区磐东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滞后,“十二五”期间仍未能正常发挥减排效益;惠来葵潭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仅为37%左右。三是农业源减排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揭东区、惠来县、揭西县2015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指标不降反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深化污染减排,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控制高污染行业增长。强化环境标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火电、工业锅炉等重点行业排放新标准,根据省的要求在练江流域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二)积极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实施限期整改。2016年底前,各地要依法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
(三)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省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契机,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提标改造,加快完善配套管网。2018年底,实现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定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市2017年底前完成。
(四)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积极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燃煤机组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对因烟温低而频繁退出脱硝运行的机组进行全负荷脱硝改造。全面推动锅炉污染整治,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等措施,推进小锅炉更新替代。积极推行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全市有用热需求的工(产)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探索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
(五)继续加大监管减排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对减排重点工程的督查督办,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善环保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环保案件处理方面的协作机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环保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造纸、印染、火电、钢铁、污水处理厂等行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污染物监控数字化、实时化、精确化。
(六)积极推动减排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完善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排污企业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根据国家、省部署和我市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按上级要求合理调整排污费以及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标准。认真落实火电厂环保电价政策。创新污水处理项目投融资机制,采用多种模式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附件:2015年度各县(市、区)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情况表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
附件
2015年度各县(市、区)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情况表
地区 |
得分情况 |
考核等次 |
普宁市 |
84.5 |
良好 |
榕城区 |
83.3 |
良好 |
空港区 |
82 |
良好 |
大南海石化 工业区 |
82 |
良好 |
大南山侨区 |
80 |
良好 |
普侨区 |
80 |
良好 |
揭东区 |
68 |
合格 |
揭西县 |
65.5 |
合格 |
蓝城区 |
65 |
合格 |
惠来县 |
63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