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揭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2.6%;市区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榕江揭阳河段水质轻度污染;练江普宁河段水体受到重度污染;龙江水质良好;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均符合其相应水域水质的要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到国家海水水质标准Ⅰ类水质;市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良。
一、环境空气质量
揭阳市区城市环境空气总监测天数为366天,优良天数339天,达标率为92.6%。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PM2.5;与2015年相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上升2.3%,在全省排名第15名。
揭阳市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1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1.8%。日均值范围在2-35微克/立方米之间,年日均值及日均值均达标。季日均值以第四季度最高,为18微克/立方米,第一、二季度最低,为12微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19.0%。日均值范围在6-77微克/立方米之间,年日均值及日均值均达标。季日均值以第四季度最高,为31微克/立方米,第三季度最低,为20微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一氧化碳日均值在0.3-3.2毫克/立方米之间,达标率为100.0%;年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与2015年持平;季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以第一季度最高,为1.6毫克/立方米,第三季度最低,为1.0毫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在8-175微克/立方米之间,达标率为98.6%,第三季度出现5.4%超标,其余各季度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年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4.4%;季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第三季度最高,为144微克/立方米,第一、四季度最低,为124微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环境空气PM10年日均值为6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7.1%;日均值范围在11-164微克/立方米之间,达标率为99.5%,第一季度出现2.2%超标,其余各季度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季日均值以第四季度最高,为71微克/立方米;第三季度最低,为50微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环境空气PM2.5年日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超标0.11倍,与2015年持平;日均值范围在8~118微克/立方米之间,达标率为94.0%;第三季度达标率为100.0%,其余各季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以第一季度达标率最低,为84.6%;季日均值以第一季度最高,为49微克/立方米,第三季度最低,为32微克/立方米。
揭阳市区降尘年月均值为5.04吨/平方公里·月,未出现超标现象,比上年3.97吨/平方公里·月上升1.07吨/平方公里·月,月均降尘量范围为3.25-7.32吨/平方公里·月,达标率100%;最高监测值出现在十二月份的渔湖测点,为7.59吨/平方公里·月。
2016年揭阳市区共采集降水样品77个,实测降水量1678.3毫米,pH年均值为6.15;降水pH值范围在5.67-6.59之间,没有出现酸雨;各季降水pH均值在6.13-6.15之间,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降雨量明显增加,降水次数有所增加,降水质量基本持平略有下降。降水电导率年均值为25.2微西/厘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综上所述,市区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三项污染物达标率均为100%,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三项污染物达标率分别为99.5%、94.0%和98.6%;降尘符合省标准;降水没有出现酸雨现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
2016年揭阳市区饮用水源水质优良。引榕干渠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为0.17,新西河水库为0.11,水质均属于尚清洁。
新西河水库符合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优;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31.71,属中营养。
饮用水源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
2、江河水质
2016年榕江揭阳河段水质受到轻度污染。其中,干流南河符合Ⅲ类水质,水质良好;一级支流北河符合Ⅳ类水质,水体受到轻度污染,定类项目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汇合河段符合Ⅳ类水质,水体受到轻度污染,定类项目为溶解氧;二级支流枫江劣于Ⅴ类水质,水体受到重度污染,定类项目为溶解氧、氨氮。
练江普宁河段下村大桥断面劣于Ⅴ类水质,水体受到重度污染,定类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龙江隆溪大道桥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水质良好。
与上年相比,揭阳市三江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3、近岸海域水质
2016年揭阳市近岸海域水质较好,与上年持平。各功能区点位水质均符合其相应水域水质的要求,金海湾旅游功能区(同时为环境质量点位)、神泉港区均符合Ⅰ类水质,石碑山至前詹二类功能区符合Ⅱ类水质,各项目年均值及监测值均达标,水质均属于尚清洁;环境质量点位(GD5201)符合Ⅰ类水质。
三、声环境质量
2016年揭阳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等效声级大于70分贝的超标路段总长为19.77公里,占总监测路长17.4%。与去年同期相比,声环境质量基本持平。
2016年揭阳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与去年持平;1类区出现41.7%的超标率, 2类区出现8.4%的超标率,3类区和4类区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总超标面积为5.55平方公里。等效声级范围为44.8-63.8分贝,声源构成比最大的为生活类声源,占52.0%;等效声级较大的为交通类声源,其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7.8分贝。与去年同期相比,声环境质量基本持平。
2016年揭阳市功能区噪声1类、2类、3类、4类区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4.0、55.1、57.4、65.1分贝;除3类功能区噪声小时等效声级达标外,其余各类功能区噪声小时等效声级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以4类区达标率最低,达标率为82.6%,其夜间达标率只有49.0%。功能区噪声年度达标率为92.7%,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8.0%,夜间达标率为82.2%。与上年相比,声环境质量略有好转,等效声级达标率上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