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卫生机构情况
截至2022年底,揭阳市有医疗卫生机构3243个,其中医院类机构79个、基层医疗机构3128个:床位25387张,其中医院类机构床位18873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5375张、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51张。全市79个医院中,有公立医院21个、民营医院58个。其中,有三级医院7个(其中三甲医院4个)、二级医院37个、一级医院34个、1家尚未定级(西坑医院);与上年相比,医院总量增加6个。
二、医疗卫生人才
截至2022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34127人(不含村卫生室人员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68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博士12人,硕士515人,本科生3255人,本科以下22899人,正高级职称280人,副高级职称1232人,中级职称3453人,中级职称以下21716人。全市现有(助理)医师10896人,注册护士12001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1.93人、2.13人。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过公开招聘、直接面试招聘、编制外聘用等方式共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320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87人,本科生485人,本科以下746人,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以下1288人,公共卫生专业13人。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揭阳现有三级医院7家,三甲医院4家,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医院2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7个,各项数据均位列粤东地区前列。现有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首批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房颤中心、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协同医院、国家级脑出血外科诊疗基地、国家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标准版心衰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还有中山大学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以及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
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全市共有7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6.3%,超过省要求的61%覆盖率。老年人健康服务、妇幼健康服务等扎实有序推进。
四、实施高质量发展计划
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亲自谋篇布局,在2022年初高规格出台《揭阳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围绕就医群众“看好病、负担轻、服务好、就近就医”的需求,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八大行动共25条措施,重点推进10大类建设,致力于打造市区、普宁两个区域医疗中心,提升揭西、惠来县域服务能力。2023年开年第三天,揭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医疗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市委书记亲自带队专题调研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和指导意见,充分彰显揭阳市委市政府坚决推进揭阳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截至2022年底,揭阳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累计投入资金约24.36亿元,启动171个项目,新增医疗卫生建筑面积27.24万平方米,新增住院床位2008张,县域内住院率提高至84.8%,其中普宁市连续多年超过90%,全市共有5家一级医院升级为二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1家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2家高水平医院新增6个国家级医疗服务达标中心或诊疗基地,开展医疗新技术42项(其中粤东首例9项),新增9项省级科研立项项目(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全市4家三甲医院在2021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揭阳市人民医院在全国1466家综合医院中排名第364位,考核等级为B++,与2020年度相比上升了237位、一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