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指挥中心: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十不准”》已经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26日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2、不准在办公室喝工夫茶,在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准不文明执法、不文明接待来访群众;
4、不准擅自变更处罚决定;
5、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不准罚款不开票或截留、私分罚没财物;
7、不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贻误工作;
8、不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可能影响执法工作的信息;
9、不准替管理和服务对象说情、打招呼;
10、不准妄议他人、搞团团伙伙,影响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