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树木迁移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迁移树木。
项目地址:榕城区进贤门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
项目规模:迁移乔木97棵。
申请理由:因进贤门大道延伸段K0+000至K0+220段及东、西两侧辅道K1+620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需要,申请迁移。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2日。
公示地点:项目地址现场。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科(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与进安街交叉口东北60米大楼6楼)查询。
联系电话:0663-8390033,联系人:廖同志。
电子信箱:yllh8590126@163.com
特此公告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