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彰显揭阳活力古城魅力,并配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启动了新一轮《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以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30日(即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
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公示”字样,并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寄至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05室或发送至电子邮箱:jygtkjgh@163.com。
联系电话:0663-8899675。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2日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揭阳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5240平方公里。重点范围是揭阳历史城区范围,面积约1.0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0-2035年,与《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规划期限一致。
三、规划原则
(1)整体保护、应保尽保。
(2)保护历史真实载体和历史环境。
(3)合理利用、永续发展。
(4)统筹规划、建设、管理。
四、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
在现行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城市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补充、深化完善、整合提炼,形成揭阳的四项历史文化价值和四项名城特色,为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础。
1.历史文化价值
(1)揭阳是历史悠久的粤东古邑,文物古迹丰富
揭阳是广东潮汕地区最早的正式行政建制,是广东省最古老的县份之一。揭阳文物遗存十分丰富,全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714处,已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339处。境内虎头埔古窑址是广东省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年代最早、数量最多、结构最清楚的古窑群遗址,被誉之为“广东第一窑”。
(2)揭阳是潮汕文化重要发源地和活态传承地
揭阳是潮汕文化重要发源地,地方传统习俗传承脉络清晰,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特色鲜明,民间信仰丰富且独特,丛厝式潮汕民居建筑体现了宗族文化传承。揭阳是我国著名侨乡,大量宗祠、寺庙、侨批等遗产是海外华侨的乡愁所系,浓厚的华侨文化烙印体现了近现代潮汕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
(3)揭阳古城是延续千年的岭南水城,古城格局保存完整
揭阳是著名的岭南水城,古城历史格局保留完整,古城水系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水系的变迁贯穿了古城的发展演变脉络。古城选址于榕江南河、北河之间,以天然河川为护城壕,利于军事防御。古城水系集中体现了我国传统的营城智慧,不仅作为城市重要的军事防御,还长期发挥供水、防洪、交通运输、景观绿化、溉田灌圃等功能。古城距榕江入海口约45公里,享潮汐之利,便于开展水上贸易运输,历史上揭阳港长期作为潮汕地区最大的粮食出口港,商贸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和古城开发建设。明清时期揭阳古城内的商业街市多缘溪而建,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独特商贸城市格局延续至今。
(4)揭阳是具有深厚革命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沃土
揭阳是广东省近代重要的红色革命见证地,是海陆丰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境内发生过棉湖战役、汾水战役等重大战役,先后留下周恩来、贺龙、叶挺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事伟大革命实践的深深印迹。全市现存较重要的革命不可移动文物96处,革命老区村庄2106个。
2.名城特色
(1)依山傍水的城乡环境
揭阳的自然山水风景优美,市域内古城、古镇、古村选址多依山傍水,形成大量极具岭南水乡特色的聚落文化景观。其中,揭阳古城群峰环峙、两江汇流的城址环境是我国山水城市选址营建的典范。
(2)水上莲花的古城格局
揭阳古城内水网密布,水系格局独特,明清时期的揭阳古城形成内外双护城河、城内纵横交错的独特水系格局,“北滘通南滘,前溪接后溪。暗随潮上下,分绕县东西”的岭南水城特色延续至今。
(3)中西交融的建筑风貌
揭阳古城内大量宗祠、寺庙和传统民居建筑呈现出鲜明的潮汕地域特色,与民国时期建成的骑楼商街共同构成了潮汕风情、中西交融的特色建筑风貌。
(4)烟火浓厚的古城生活
揭阳古城人口稠密、生活气息浓郁、饮食文化丰富、民间艺术活动活跃,行彩桥、城隍庙会等大规模民俗活动在古城内流传数百年,至今仍为市民所青睐。
五、保护层次
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六、保护内容
基于名城价值特色,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揭阳构建全时空、全要素、物质与非物质相结合的新时期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涵盖市域范围内的山川形胜、文物古迹、名城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城区的城址环境、历史格局、景观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历史地段。
通过各类保护要素的名录梳理摸清历史文化家底,分类提出保护管控措施,构建市域层面整体保护和传承的历史文化展示体系,留住属于揭阳、属于潮汕的乡愁记忆。揭阳名城保护传承体系的保护要素和保护内容详见下表。
表 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一览表
七、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
规划从山川名胜、聚落遗产、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大版块对全市域遗产资源进行梳理,建立保护名录、摸清家底,分类提出保护和管控措施,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留住潮汕乡愁。
1、保护山水形胜,构筑文化与生态共荣的特色资源本底
(1)保护黄岐山、紫峰山、大北山、桑浦山等山体的自然生态环境,充分挖掘人文景观要素,凸显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景观特色。
(2)保护榕江、龙江、练江水系,保护自然岸线和流域生态环境,深入挖掘流域文化价值,加强对沿岸建筑的高度、体量、风貌的管控和引导,塑造文化底蕴深厚、宜居宜游的特色滨水空间。
(3)保护惠来县滨海自然岸线和海洋生态资源,加强海防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与利用。
(4)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适度发展旅游,加强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景区环境品质。
2、分类、分级保护文物古迹,彰显厚重历史底蕴
构建各类文物古迹的保护名录,分类、分级明确保护措施要求,维系好揭阳文物古迹总体数量多、年代跨度大、类型多样的文化资源优势。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全市文物保护单位339处,包括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9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修缮。
完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已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段的保护要求应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限期拆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与文物保护单位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逐步迁出挤占单位。
(2)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保护中共潮梅特委联络站旧址、北市魏氏书楼、巧圣古庙、何良顺兴商号旧址、雷神庙遗址、揭阳青年抗敌同志会遗址、揭阳县邮电局旧址等1393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符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求的应尽快申报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并按照相关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要求实施保护。无法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鼓励纳入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3)历史建筑的保护
保护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85处。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清单和历史建筑档案,对历史建筑予以挂牌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在揭阳历史城区范围内提出153处推荐历史建筑,包括近现代骑楼87处,传统民居、家族祠堂62处,近现代工业厂房、公共建筑4处。加快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评估工作,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条件的应尽快纳入历史建筑名录、予以挂牌保护。
(4)古驿道文化线路的保护
保护揭阳境内3条南粤古驿道:潮惠古驿道、陆丰—揭阳古驿道、丰顺—揭阳—潮州古驿道。推进古驿道本体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对古驿道的保护与修复,依据《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指引》中的样式做法和修复施工指引,完善施工样式、细节和选材工作。古驿道保护范围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被,加强对原生环境的恢复、维护和保育,允许并鼓励在限定条件下进行与古驿道功能不冲突的低强度开发建设。
(5)工业遗产的保护
加强对揭阳工业遗产的普查、挖掘,全面摸清工业遗产的数量、保存情况和使用状况等基本信息。对于揭阳造船厂等价值较高、保存完整的工业厂区应保护其整体格局,重点保护和展示工业遗产及附属设施的整体价值,加强对生产工艺的整理,保护典型工艺流程,展示生产场景和生产方式。
(6)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保护全市2117株古树名木,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设置围栏和标志牌,围栏和标志牌的样式应与周边环境或历史风貌相协调。落实管护责任制,明确养护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摸排现存古井,建立古井保护名录,每年根据古井状态进行动态更新加强古井本体修缮及周边环境治理。严禁擅自迁移、拆除古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井,根据古井水源保护需要,由管理主体在古井水源的周围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在充分研究史料、测绘、照片等资料的基础上,对于围墙、石阶、驳岸等历史环境要素,根据不同类型的历史环境要素,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应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对构筑物、景观设施等进行有效的修缮和维护,最大程度地保护和展示真实丰富的历史信息。
3、加强名城名镇名村名城与传统村落的保护,留住乡愁记忆
保护市域历史文化名城2处、历史文化名镇2处、历史文化名村5处、传统村落13处,加强对岭南特色聚落文化景观的传承,通过村镇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促进乡村振兴。
(1)严禁拆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2)尽快开展历史文化遗存的全面普查与建档,抢救濒危历史文化遗存,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镇进行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山水环境。
(3)揭西(棉湖)历史文化名城和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单独编制保护规划,各级传统村落应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或在村庄规划中设立保护专章。
(4)加强市域传统村落的普查和认定,及时将有重要价值的村落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规划建议将市域内18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风貌特色突出的村落申报广东省传统村落,其中揭东区7处,分别为埔田镇庵后村、云路镇田东村、玉湖镇姑山村、玉湖镇新寮村、桂岭镇岭丰村、磐东街道阳美村、磐东街道乔南村;榕城区2处,分别为梅云街道竹林村、仙桥街道山前村;普宁市5处,分别为洪阳镇宝镜院村、梅塘镇大东山村、燎原街道泥沟村、流沙东街道新坛村、大南山街道灰寨村;惠来县3处,分别为葵潭镇圆墩村、仙庵镇点埔村、神泉镇芦园村;空港经济区1处,登岗镇朱里洋村。
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尽快推进《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完善非遗法规政策建设。建立非遗传承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可采取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其开办各类传习班。
保护和延续历史地名的地区功能及载体,鼓励在新地段命名中优先使用历史地名。加强对名人文化的研究和宣传,重点保护名人故居和名人遗迹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5、以水为脉、以古驿道为纽带,系统展示市域历史文化遗产
构建“一心、两带、三片、三线”的揭阳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总体结构。以揭阳历史城区为历史文化核心,重点打造榕江文化遗产聚集带和海防文化遗产聚集带,串联揭西、棉湖—普宁、惠来三片文化遗产集聚片区;以三条南岳古驿道为文化纽带,通过保护和活化利用古驿道带动沿线特色村镇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
八、揭阳历史城区的保护
整体保护揭阳古城“三山两水护旧城”的城址环境和山水格局特色,保护古城“东朝西市”的功能布局、“一心一环、三轴多脉”的历史格局和“水上莲花”“浮水葫芦”的形态特色。分类保护古城内的历史街巷和历史水系,加强对城墙轮廓和城门遗址的展示,强化古城格局的可感知性。
1、划定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区,加强城址环境保护
揭阳历史城区范围与《揭阳古城保护条例》所确定的揭阳古城范围一致,东至东环城路内侧红线,西至西环城路内侧红线,南至望江北路内侧红线,北至北环城路内侧红线。
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城市与自然山水格局的和谐关系,彰显与古城相互依存的独特城址环境,规划划定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东至榕华大道西侧红线,西至吊桥河岸线,南至榕江南河岸线,北至榕江北河岸线,加强环境协调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和风貌引导。
2、强化景观视廊控制,显山、露水、看历史
重点加强对古城至周边山体、古城内重要水系和古城内重要历史轴线的景观视廊控制,展示古城的山水环境特色与人文风貌特色。
(1)观山视廊
保护西湖公园湖心亭—紫峰山、中山路南口—紫峰山、马山滘滘门—紫峰山3条古城观山视廊;加强对观山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控制,至少保证紫峰山1/3高度以上部分的观赏效果,不得破坏山体景观界面的完整性。控制视廊内建筑的体量及色彩,避免体量和屋顶尺度过大的建筑以及大量高彩度和高明度的色彩对视域内的视觉景观造成破坏。提升榕江南河南岸的绿化种植和滨水景观。
(2)观水视廊
保护南滘门—玉滘溪、北滘门—玉滘溪、石狮桥—玉滘溪、新街桥—猛水河、西环城路—猛水河、东门直街东段西口—马山滘6条观水视廊。加强对观水视廊观景点周边环境的管控,严控景观视廊内的建设活动,提升滨水空间的景观风貌环境,不得在视廊范围内进行阻挡视线和影响景观风貌完整性的建设,保证重要景观视廊通畅。
(3)古城视廊
保护西马路—禁城、思贤路—进贤门城楼、榕江南河北岸—中山路—禁城3古城主要视线通廊;严格控制视廊范围内的建设行为,严禁在插建对景观保护有负面影响的建筑、构筑物。
3、从严控制建筑高度,延续舒缓优美的古城天际线
延续现行保护规划“整体控制+重点控制”的建筑高度管控思路,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以及重要景观视廊区域的高度控制,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及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进行分级管控。各高度控制区内,现状已存在的超过控高要求的建筑可维持原状,在建筑达到使用寿命或面临更新时,新建或改建建筑的高度应符合规划要求。
(1)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城区范围内为高层禁建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严格按照各自保护规划的要求从严进行建筑高度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有高度,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不得高于周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北马路北侧片区按6层(檐口高度18米)控制建筑高度,方厝前河北侧、庄厝巷西侧等片区按4层(檐口高度12米)控制建筑高度,历史城区其余地段总体建筑高度按2层(檐口高度7.5米)控制。
(2)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高层建筑,除天福路两侧地块建筑高度按9层(30米)控制,其余片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超过6层(檐口高度18米),进贤门大道进贤门以东、邱金元纪念小学以西两侧地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层(檐口高度7.5米)。加强对望江北路至榕江南河片区的建筑高度管控,鼓励重要景观视廊和历史轴线内的建筑高度低于高度控制上限。
4、保护、恢复历史水系,织补水城格局,展示水城特色
(1)保护榕江、玉滘溪、吊桥河、方厝前河、猛水河、马山滘、西湖等历史水系,不得填埋、占压历史水系,不得更改历史岸线。
(2)再现历史水系,织补岭南水城水网格局。加强对环禁城历史水系、马山滘北段历史水系的调查,研究地下暗河局部露明景观展示的可能性,再现韩祠河、沟仔墘河、马山滘北段等已消失的历史水系;可结合禁城历史公园建设在公园内沿禁城城墙内侧打造溪流景观。
(3)开展玉滘溪、方厝前河、猛水河水系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拆除违建,增加绿化景观。完善历史城区的污水管网系统,禁止向榕江、玉滘溪、猛水河等历史水系直排污水。
(4)开展古城水系连通专项研究,制定吴西滘水系、莲花心内河等古城内部水系与外围水系连通的工程实施方案,实现古城内水系的活水保质。
5、重塑古城中心,保护历史轴线与街巷肌理,传承千年营城骨架
(1)历史上禁城长期作为揭阳城市的行政中心,是中山路、西马路、思贤路三条古城历史轴线的交汇点。严格保护揭阳县署围墙、揭阳县人民政府旧址等文物古迹,保护禁城遗址内的古树名木和历史环境要素,延续金城榕色的历史景观。迁出禁城遗址内的思贤中学和中山派出所,建设禁城历史文化公园。
(2)保护中山路、西马路、思贤路三条历史街巷形成的“两横一纵”丁字形历史轴线格局,保护线中山路、西马路、打铜街、思贤路西段等15条一级保护街巷;严格保护街道两侧传统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保护典型的街景风貌和轮廓线特征;严格保护打铜街道路与玉滘溪的空间关系与断面形式。保护北马路东段、韩祠路、思贤路东段等27条二级保护街巷,不得随意更改街巷的名称、走向、尺度,不得大幅拓宽街巷;不得随意改变滨水街巷与水系的空间关系与断面形式。
6、构建环城景观带,展示“浮水葫芦”的城廓形态特色
(1)加强对东环城路、西环城路、望江北路、北环城路等与明清时期揭阳古城城墙走向一致道路两侧建筑的风貌管控与引导,沿路设置标识展示历史信息。
(2)提升榕江北河滨江绿带、东护城河水系和引榕干渠滨水绿带的景观环境品质,结合西环城路围墙的风貌提升植入古城历史文化展示橱窗,结合望江北路、西环城路沿线小型空地建设口袋公园,构建环古城景观带,展示古城城廓形态特色。
(3)整治提升进贤门周边风貌环境,以微缩景观和景观标识的方式展示西门、北门、南滘门等已无历史遗存的城门遗址,展示揭阳古城五门三窖的历史格局。
7、分区管控与优化古城风貌,彰显中西交融的古城特色风貌
鼓励采用本土建筑材料、运用地方传统建筑工艺修缮传统建筑。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及环境协调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宜采用明朗淡雅、中明度、中纯度色调,禁止大面积采用高饱和度色彩。
(1)一类风貌控制区
一类风貌控制区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禁止使用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色彩、材质,建筑体量应与传统民居和骑楼相协调,禁止建设大体量建筑,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
(2)二类风貌控制区
二类风貌控制区包括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除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之外的区域。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体量不宜过大,沿街连续面宽不宜过长,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
(3)三类风貌控制区
三类风貌控制区包括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与历史城区整体风貌协调的基础上,鼓励探索传统建筑样式与现代生活方式融合的新路径,形成既展示历史韵味和地域特色、又体现时代风尚的新潮汕建筑风格。
8、分类保护与整治建筑,坚持“小规模、渐进式”更新
坚决摒弃“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大量动迁街区内部原居民等急功近利追求经济效益的做法,践行“微更新”的“绣花功夫”,结合对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现状建筑物、构筑物的风貌评估,分类提出保护与整治措施。
(1)文物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保护修缮.
(2)历史建筑和推荐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维护。历史建筑应保护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色彩、结构等,内部可增加必要的设施.
(3)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和延续原建筑外观特征,保护有价值的建筑细部构件和装饰物,加固建筑结构,内部允许进行改造、更新以改善使用条件.
(4)与传统风貌较协调的现代建筑可保留或进行维护整修.
(5)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进行整治、改造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9、文旅融合、设施支撑,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活力古城
(1)疏解存量、严控增量,推进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有序疏解,腾退用地优先用于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旅游设施及绿化开敞空间,提升历史城区环境品质,彰显历史文化内涵。
(2)鼓励修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并植入非遗体验与展示、特色商业、旅游休闲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激活历史空间活力。
(3)明确功能调整负面清单:禁止历史城区内进行破坏传统格局肌理、空间尺度、传统风貌的大规模开发建设行为;严控历史城区内规划确定的非居住用地变更为住宅商品房、酒店式公寓等居住类开发用地;严控历史城区内新增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严控历史城区内新增各类职业教育学校、高等院校。历史城区内中小学不得新建和扩建;严禁新建、扩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仓储设施。
(4)以5分钟生活圈划定社区单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图书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鼓励修缮、利用家族宗祠开展敬老、养老活动,便利古城居民的日常生活。
九、历史地段的保护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是揭阳历史文化价值最突出、风貌特色最鲜明的精华地区,是延续古城传统生活的魅力空间。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保护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榕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西马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东门直街东段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石鼓里历史文化街区、揭西县棉湖镇南门里历史文化街区。
(1)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街区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深度要求,对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提出分类保护与整治要求:对核心保护范围应提出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材质等具体控制要求和措施,并应保护历史风貌特征;建设控制地带应与核心保护范围的风貌协调,至少应提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控制要求。
(2)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保护街巷不得拓宽,不得改变传统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和断面形式。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的传统风貌相协调。
(3)结合社区微更新,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建设口袋公园,激活街区公共空间,结合街区历史文化特色针对性制定活化利用策略,引入文化展示、非遗体验、旅游服务、特色商业等功能,成为揭阳古城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
2、历史风貌区的保护
规划划定4处历史风貌区,分别是榕城区禁城历史风貌区、榕城区打铜街历史风貌区、榕城区吴西滘历史风貌区、榕城区西湖公园历史风貌区。
(1)编制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划定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纳入城市紫线。保护规划应明确保护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的分类整治要求、传统街巷的分级保护措施、历史水系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措施,并提出具体的高度管控要求。
(2)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建筑附属设施或者进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确定的其他建设活动的除外),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新建工业企业和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
(3)鼓励满足条件的历史风貌区申报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4)提升滨水空间环境品质、改造利用工业遗产,在历史风貌区内植入传统民俗体验、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特色商业等功能,成为活力古城文化体验和旅游服务功能的重要承载区。
十、近期行动计划
1、夯实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基础
(1)推进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
(2)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登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
(3)开展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建档、挂牌保护,加强修缮。
2、推动古城保护与更新工程有序开展
(1)落实一批民生改善工程,包括揭阳古城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危房评估和维修加固工程等。
(2)试点一批风貌提升工程,包括骑楼风貌整治提升试点工程、历史街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历史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等。
(3)跟进一批文旅融合工程,包括榕城区古驿道修复与展示示范段工程、揭阳红色文化历史宣传基地等。
十一、相关图件
1、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分布图
2、市域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图
3、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示意图
4、市域保护与展示利用规划图
5、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
6、历史城区格局保护规划图
7、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8、历史城区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规划图
9、历史城区用地调整规划图
10、历史城区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