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制,将原产业园区(即磐东街道、霖磐镇、月城镇、白塔镇、桂岭镇、龙尾镇)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调整由揭东分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1月1日起,原产业园区范围内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揭东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受理。在过渡期间(即11月18日前),其他登记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受理窗口保持原来不变,仍由揭阳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受理。
二、2024年11月18日起,原产业园区范围内全部不动产登记交易业务统一由揭东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受理。
三、揭东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人民广场揭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揭东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663-6195316。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