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4〕88号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临时用地批后公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查批准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临时用地,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普宁市占陇镇四德经济联合社、杉铺经济联合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1.8890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占陇涝区新建泵站工程项目临时办公用房、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
联系电话:0663-8899692 监督电话:0663-8256261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