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地征公字〔2016〕12号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5〕762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市蓝城区磐东街道办事处经桥经联社集体土地面积
一、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揭阳市蓝城区磐东街道办事处经桥经联社集体土地面积
二、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揭阳市区土地规划控制及征收方案》(揭府办〔2012〕104号)的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村庄用地、城市用地、园地、坑塘水面、耕地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7.4万元,即每公顷111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按实际情况补偿:每亩0.6万元,即每公顷9万元。
(三)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43.412万元;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11.628万元,补偿总额:155.04万元。
三、 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一)农业生产安置:调整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或村集体机动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就业安置:通过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整体素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四)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