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地征公字〔2018〕3号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8〕140号,批复时间:2018年8月22日〕,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387公顷(折合17.08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2018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征收土地位于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387公顷(折合17.08亩),其中村庄(203)0.2075公顷(折合3.11亩);其他林地(033)0.9198公顷(折合13.80亩);有林地(031)0.0114公顷(折合0.17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及《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每亩9.2万元执行(计:1.土地补偿费每亩3.2万元;2.安置补助费每亩4.8万元;3.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每亩1.2万元);补偿总额157.1360万元。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把安置补助费拨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五、留用地安置:具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意见》(揭府办〔2016〕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0〕4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
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榕城分局提出。
八、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