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后补助项目奖补标准、条件及申请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1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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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标准、条件及申请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奖补事项 | 奖补条件及标准 | 申报要求 | 资金来源 |
1 | 高企认定通过奖补 | 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非“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非“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按照“免申即享”要求,企业无需申报。 | 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进行奖补 |
2 | 高企整体迁入奖补 | 对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至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按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新落户登记表(含附件); 4.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主管部门变理审批表。 | 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进行奖补 |
3 | 高企营收倍增奖补 | 与2020年度对比,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销售(营业)收入累计增长达100%及以上,2022年销售(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22年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按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2020年和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2020年和2022年度纳税证明; 5.信用承诺书。 | 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进行奖补 |
4 | 孵化平台引进高企 奖补 | 对引入其他省、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上一年度引入数量,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按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 2.引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新落户登记表(含附件); 4.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主管部门变理审批表。 5.信用承诺书 | 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进行奖补 |
5 | 新增研发平台奖补 | 对2022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2022年认定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对2022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 按照“免申即享”要求,企业无需申报。 | 市级财政承担 |
6 | 孵化载体奖补 | 1、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每个补助80万元,获得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每个补助60万元,获得科技部和科技厅备案的星创天地每个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省运营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省近年标准(A级30万元,B级20万元)的50%进行配套补助,即A级奖补15万元,B级奖补10万元。 | 按照“免申即享”要求,企业无需申报。 | 市级财政承担 |
2、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面积补助,按县(市、区)实际补助的50%进行配套补助,每个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上传县区补助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 | 市级财政承担 |
7 | 科技奖配套奖补 |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国家奖励额度的100%给予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省奖励额度的50%给予奖励。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上传省发布的获奖文件和证书。 | 市级财政承担 |
8 | 省重点项目配套奖补 | 对获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立项并在2022年度或2023年度获省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省支持资金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已获得配套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 企业需系统申报,并上传省立项文件及资金到账凭证。 | 市级财政承担 |
9 | 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 1、对于2022年度先行出资承办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揭阳赛区)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补助。 2、对2022年度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揭阳赛区)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补助。 | 企业需系统申报,承办单位须上传承办赛事相关佐证材料,获奖企业须上传获奖证书。 | 市级财政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