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粤民发[2016]184号)精神,我局起草《揭阳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7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揭阳市榕城区东山莲花大道以东揭阳市民政局低保科(邮政编码:522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mzdb66@126.com
揭阳市民政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