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民社〔2022〕5号
市属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39号)及《揭阳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截止2022年3月31日,凡在揭阳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符合《揭阳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中参评条件的市属行业性社会团体、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本次评估:
1.未按规定填报2019、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的;
2.2019、2020、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细则,从依法依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规范运作、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成立未满3个年度的,评估内容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3月31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对照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附件2-5),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核。
(二)2022年4月,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做出初评结论。
(三)2022年5月,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四、评估材料
(一)市属行业性社会团体、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附件1)
(二)评估指标、评估目录(附件2-5)等资料。请对应本单位类别下载,对照指标准备佐证材料,并分类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增强社会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业务指导(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指导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组织评估。
(二)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积极申请参评,通过评估加强自身建设。
联系人:李佳黛
电话(传真):8217803
Email:jymzmjk@126.com
揭阳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