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情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抓紧部署、抓紧落实,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落实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培训、座谈、研讨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社会组织采取线上通信等方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内部会议。确需举办的,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向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部门)主动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举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社会组织及时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向广大会员、服务对象宣传告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信息和健康防护行为指引,并指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四、强化责任担当
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立足自身优势,动员会员、会员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下,积极参加防控宣传、志愿者、筹措物资支援疫情防控等工作。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心理疏导,关心关爱困难群体,为我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8217803
Email: jymzmjk@126.com
揭阳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