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及省委审计委员会要求,从2020年8月份开始,广东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0个市本级、112个县(市、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全覆盖专项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审计厅近期提交的专项审计中期综合报告,省政府在12月3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整改工作。根据会议精神,为管好用好新增财政资金,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审计与财政部门建立了审计发现问题快速响应、立行立改机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审计及时反馈,持续跟踪整改。审计部门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告知被审计单位,充分听取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审计报告将已整改和未整改的问题区分表述,对未完成整改问题逐月跟踪整改情况,促进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边审边改、边审边建。
二是省财政及有关省级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省财政厅牵头起草整改方案,经省领导批准后印发执行。按照清单式管理,跟进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县和省直部门,进行重点督办;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省直各资金主管部门加强本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支持配合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项目推进慢、资金滞留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审批和推进,今年底确实无法形成支出的抓紧按程序调整资金用途,按规定可结转明年使用的提前做好结转准备。重点整治违规虚列、瞒报、冒领、挪用等问题,要求短期内整改到位,并杜绝此类情况重复发生。省财政厅牵头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储备、业务指导、制度建设和绩效考核。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反馈的整改结果,2020年8至10月广东地区审计发现的526个问题已完成了整改。通过审计整改,及时纠正了违规问题,完善了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管理,推动了项目落地和政策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惠企利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