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工作报告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2018年9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予以公布。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
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揭阳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9月20日)
揭阳市审计局局长 郑旭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财政管理审计,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改革,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基础教育投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民生领域政策资金,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维护民生利益、促进经济安全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完成审计(审计调查)项目合计55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6147万元,应上交财政金额3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强化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资金统筹,发挥了财政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支撑作用,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强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市财税部门注重把收入稳定增长作为主要任务,强化财源培植意识,切实把增财力放在财政工作中的突出位置,努力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民生、保重点、保平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优化财政供给,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和调控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三是加大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全市安排省10件民生实事支出187290万元。四是加大支农力度,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统筹聚力,改进预算管理,完善财政体制,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增强振兴发展动力活力。一是落实市区财政体制调整,促进市区扩容提质。二是出台扶持大南海工业区财税政策措施,全力打造揭阳副中心和新的发展极。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四是探索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和透明化水平。
——细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做到生财有道,理财有方,用财有规。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以预算作为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依据。二是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前移财政监督关口,提高预算绩效评价针对性,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
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84529万元、总支出130917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75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3630万元、总支出31231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713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11万元、总支出50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72663万元、总支出28961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948万元,加年初结余23358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1663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2017年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加大资金统筹,保障重点支出落实和重大政策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土地出让金等预算收入231083.6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市金叶公司上缴利润5230万元被市财政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列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未及时下达省级专项资金合计46423.06万元,最长延迟347天。
(4)至2017年末,市财政总预算会计无预算支出挂账余额19241万元(其中属2017年发生的共57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
(5)未按规定以工资总额2%足额安排市直预算单位工会经费。
(6)2017年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至年末仍结存115114万元,结存数额大,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7)部门预决算编报不规范,主管部门只编报部门本级,而没有包括所属有关单位,所属单位与部门一样列作一级预算单位。
2.社保基金预算方面
(1)2017年失业保险金支出和医疗补助金支出实际执行超出预算148.98%和169.08%,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2)应由财政负担的企业退休干部政策性补贴113.54万元占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向已死亡人员账户继续发放定期养老金730人·月,涉及金额140.27万元。
(4)少计提市级工伤保险储备金182.76万元。
(二)县区财政管理审计
对空港区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空港区能积极抓好财政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支问题。虚增财政收入3252.61万元;少列财政支出38555.87万元。
2.财政收入征缴管理问题。未及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95.92万元(已收回)和社会抚养费577.66万元;违规收取生猪管理费和治安联防费共43.20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截至2016年末,账面结存上级专款28837.94万元和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1777.90万元,其中54497.88万元被挤占用于三保等支出。
4.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未按指定项目使用股权基金9435.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务办、市河道管理处、市残联和市资源交易中心8个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基本能根据预算收支法规政策,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资源交易中心、市河道管理处、市残联等7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数与年初预算偏差较大,涉及金额11081.46万元。
2.市质监局等3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等非税收入140.32万元未及时收缴。
3.部门预算支出问题。市政务办等3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补助,涉及金额86.62万元;市政务办和市资源交易中心违规购置工作服,涉及金额134.19万元。
4.未严格执行现金和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规定。市残联等2个单位未严格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而采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264.93万元;市工商局、市资源交易中心等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33.01万元。
5.市质监局等2个单位接待费未按规定取得公函或接待清单等相关手续,涉及金额7.98万元。
6.市质监局和市河道管理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683.64万元。
7.市工商局、市河道管理处、市残联等6个单位决算草案数据与会计账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2088.99万元。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宗教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中医院、市住建局、市人民医院、榕城区政法委、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榕城区纪委、揭阳产业园纪委、揭阳产业园组织部、大南山侨区财政局、大南山侨区纪委、揭西县审计局、惠来县委组织部、榕城区榕东办事处、揭西县东园镇、揭东区锡场镇和市金叶公司等23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支决算不实。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少列财政收支,涉及金额351.40万元;大南山侨区财政局少列财政支出5845万元;大南山侨区财政局和揭东区锡场镇虚列财政支出712.24万元。
2.应缴财政款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机关事务局和揭东区锡场镇收费及租金收入合计330.96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药品收支结余7817.91万元未缴财政专户。
3.未按规定计缴税款。市环保局经营服务性收入76.39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揭西县东园镇工程款支出17.10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造成承包方少缴纳营业税费。
4.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或滞留闲置。市环保局和大南山侨区财政局未及时安排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合计8273.81万元;市环保局超范围使用排污费117.16万元。
5.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市人民医院等5个单位违规收费,涉及金额287.15万元。
6.市金叶公司等4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28.38万元。
7.“三公经费”问题。揭东区锡场镇等1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未取得接待公函和清单,涉及金额613.43万元。
8.现金和会计核算管理问题。揭东区锡场镇、揭西县东园镇等7个单位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026.35万元;揭东区锡场镇、揭西县东园镇等7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入账,涉及金额3440.77万元;市金叶有限公司等14个单位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等,致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经济内容,涉及金额13376.37万元。
9.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市住建局等3个单位7项基建工程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涉及金额6413.90万元;揭东区锡场镇、揭西县东园镇等10个单位32项修缮工程、设备及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567.62万元。
10.资产管理问题。市机关事务局、市民宗局等11个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2840.26万元;市人民医院等2个单位出借资产未按规定报批,涉及金额180万元。
11.建设项目管理存在问题。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市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3个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市住建局5个基建工程项目存在工程设计、图审、发包时间倒置,2个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建设项目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等7个单位修缮工程结算未送财政部门审核,涉及金额1454.16万元。
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移共建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抽查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各部门基本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重点审计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等情况。发现:一是投资报建审批部门多、环节多、申请资料多,耗时长,效率低。抽查的10个项目,办理审批平均需要14.5个环节,涉及7个部门、4个中介环节,耗时69.6个工作日,需要提交103.6件申请材料,最多达113件。二是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没有与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系统进行纵向横向对接,进驻市办事大厅的48个单位中未使用或未完全在受理平台收件审批的有17个。三是企业信用系统信息收集不完整。至2018年3月末,市直40个部门单位仅向市工商局提供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而未提供部门单位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四是27项计划取消、下放收费管理事项仍未落实。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面。一是截至2017年6月末,市财政局未能及时下达拨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072.30万元;二是榕城区未及时制定科技创新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审计抽查应结题验收的5个项目均未能按期验收。
(三)产业转移共建方面。截至2017年8月末,揭阳产业园结存扩能增效专项资金16159.84万元(至2018年8月末,已整改落实金额16074.16万元),挂存时间超过1年,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方面。截至2017年9月末,一是市卫计部门未按省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榕城区、普宁市和惠来县未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未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5家医疗机构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四是普宁医联体项目尚未实现人员、财务、业务、药械、信息、医保支付“六个统一”管理。
(五)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方面。截至2017年10月末,审计调查的市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防波堤工程、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进港航道工程和普宁市南径镇、麒麟镇污水处理厂4个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开工建设。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能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问题。至2017年9月末,未按规定落实县级配套资金2990.67万元;全市有扶贫资金19895.95万元结存县(市、区)财政局,未及时发挥效益;惠来县超标准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
2.扶贫项目管理问题。至2017年9月末,榕城区扶贫开发项目尚未落实;惠来县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存在规划滞后,项目推进缓慢,资金闲置。
3.教育、养老、医疗惠民政策落实问题。截至2017年9月末,惠来县有538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足额享受学生惠民资助,涉及金额962.61万元;市直和揭东区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生领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资助补贴,涉及金额11.77万元;榕城区未对52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涉及金额7.83万元;2016年有2638名预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脱贫成效完成情况方面存在问题。至2017年9月末,全市建档立卡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尚有12人未纳入低保五保;有610人在2016年末已认定脱贫,但2017年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市级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资金6448万元用于安居工程;市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00万元。
2.未完成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市级、揭东区和惠来县少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共379套;2017年全市应完成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0户,实际完成997户,改造任务未全面完成。
3.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全市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807万元闲置超过1年;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区和揭阳产业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涉及金额651万元;普宁市和揭西县未按规定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涉及金额1769.10万元。
4.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全市2011年至2017年实施的8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3个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项目截至2017年底仍未建成;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揭东第一中学教工宿舍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5.安居住房及补助的分配使用问题。全市有15户不符合条件贫困户仍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已收回);揭西县有1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发放改造资金22万元;揭东第一中学教工宿舍公租房项目有60套分配用作学生宿舍;市级惠民小区已分配公租房中有38套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市级公租房退出机制不够健全,有30户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仍未退出。
(三)基础教育投入审计
组织对市直、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和有关区县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工作部署,提升教育水平和综合实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教育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市直和大南海工业区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政策执行不严格,少计提金额合计2032.21万元;揭西县和揭东区2012年至2015年教师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安排培训经费3372.97万元。
2.违规筹集教育经费。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虚增教育投入资金分别为37136.59万元、41672.90万元和2000万元;市直、揭东区、揭西县有8个学校和揭西县教育局违规收取考试费和择校费等合计3760.43万元;揭东区和揭西县教育主管部门违规统筹教育经费2519.15万元;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未按规定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609万元。
3.教育资金拨付使用存在问题。市直和大南海工业区未及时安排拨付教育资金,涉及金额12236.78万元;市直、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违规使用教育资金共7498.13万元。
4.资金管理不到位。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工程款等支出未按规定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涉及金额2610.73万元;市直、揭东区和大南海工业区相关学校超范围使用现金支付费用 4188.32万元。
5.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揭东区、揭西县和大南海工业区10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3080.78万元,设备购置和购买服务等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9935.33万元。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审计
组织对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问题。揭西县对办理未参保一次性缴费人员197人违规收取利息173.84万元。
2.基金征缴问题。揭东区有612人共少缴保费39.65万元;惠来县、空港区、原高新区财政滞留保费262.92万元,未按规定划缴市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对养老保险非结算类个人账户计息。
3.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市直、普宁市、惠来县和大南海工业区基金局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涉及金额3179.23万元;市基金局向已死亡人员账户继续发放定期养老待遇,涉及金额420.32万元(已收回);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区基金、财政两部门对账机制未落实,财务数据不一致。
4.资金保值增值问题。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空港区、揭阳产业园、大南山侨区、普侨区7个市(区)基金局和大南山侨区、普侨区2个区财政局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涉及基金数额1938.07万元,少收利息39.82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审计
对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惠来县农村垃圾防治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地区能够贯彻中央和省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有3个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较缓,未能按省市要求限期完成彻底剥离社会管理职能;有3个国有林场管理单位全面出现亏损,涉及金额2754.05万元,其中2个林场拖欠职工工资福利378.99万元;有6个水库管理单位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涉及金额4645.89万元;揭东区有3个水库被主管部门对外发包或托管经营;有1个单位科研用地148.71亩长期闲置失去科研功能。
2.农村垃圾防治方面。农村垃圾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明晰管理的职能部门;未及时下达省级农村生活垃圾补助资金411.73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仍不完善,主要存在垃圾填埋场污染处理设施未按时建成。
(六)市区供水企业审计调查
组织对市区46家供水企业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资产运营及相关工程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市区尚有大量村居未实现直供水,需进行改造,而供水企业需承担30%的改造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大。
2.供水管网普遍老化,严重影响供水质量和效率。市区供水管网老化、漏损问题严重,降低了供水企业产水保有率和管网水压,影响饮用水的质量。
3.供水单位的资产管理不规范。市区有关镇(办)供水单位会计账面未有相关资产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四、资产负债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规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9个部门及66个所属单位、大南山侨区和普侨区2个功能区,市城投公司、市水务集团和市金叶公司3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产资金闲置和使用管理不规范。市本级实际可利用土地中超过三年未供地共7371.45亩,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大南山侨区、市环保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4个单位大额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75839.28万元;市城规局、市房管局、市第二房管所和市房产评估所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涉及金额1020.77万元;市房管局和市第二房管所共8套房屋出租未报财政审批;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占用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涉及金额17682.05万元。
(二)资产核算不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和市金叶公司少列固定资产1020.16万元;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虚增资产23712.98万元;大南山侨区2.21亩国有土地未列无形资产核算;市城规局虚增资产157.27万元。
(三)应缴款项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市住建局和公积金中心、市房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5个所属单位以及市城投公司应缴财政款项22800.0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市城投公司和市环保局财政存量资金145.66万元未清理上缴。
(四)债权债务和往来资金管理不规范。市国土局和市行政执法局财政收入未及时收缴135623.67万元;市住建局、市城规局、市农业局等6个部门和市国土局空港分局、市质监站、市林业局种苗站等20个所属单位以及普侨区、大南山侨区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超过3年,未及时进行清理,涉及金额91104.97万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和大南山侨区决算报表反映单位资产负债不完整准确;市住建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房产交易所、市农科所、市水利水电设计院等4个所属单位以及市水务集团、市城投公司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5335.73万元;普侨区和大南山侨区相关单位的工程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涉及金额523.52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出具移送处理书3份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并按规定于明年3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全面统筹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意识,强化重大项目预算编制审核,有效利用资金特别是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避免出现财政资金长期闲置不用又要承担偿还高额利息的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管理监督。加强债务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完整、更新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我市政府性债务底数。同时,应加强管理,防止不切实际的举债和变相举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管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三)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重大政策改革的重点,提高财政资金的拨付时效,按规定及时足额下达拨付财政资金,特别是涉及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的资金,要充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利用。增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意识,健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全市国有资产资源的统计、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国有资产资源存量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强对资源的开发利用,避免资产资源的闲置浪费,增加财政收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走正道、出实绩,奋力开创揭阳工作新局面,为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