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工作会议精神及26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的工作部署,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下同)要高度重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取消一切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同时不得举办比赛、展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学校各学段(含高三、初三)不得提前开学、补课,学生也不得提前返校。校园暂停对外开放,谢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参观、校友聚会等活动。停止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聚集性培训教学活动(含研学实践活动、军训等)。鼓励学校以在线等方式给学生提供辅导和咨询。
三、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延迟开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前防控工作方案,提前对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根据疫情变化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制订学生分期分批返校、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
四、请全市师生和家长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假期期间不要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不走亲访友,不参加和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不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五、请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回揭阳。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以及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师生应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及时向相关学校报告情况。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遇有紧急情况,妥善处置并立即上报。
特此通告。
揭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