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从业人员了解校外培训政策,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在官网发布的包括培训材料、资金监管、证照办理等信息转发如下。路径:广东省教育厅官网-专题专栏-校外培训(学习类APP),或者“扫一扫”下面二维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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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含准备创业和已经营业的举办者、从业人员)请注意以下事项,逐字逐句认真阅读下列文稿(含二维码里面的内容):
(一)做好创业评估
校外培训有门槛、许可办证有要求,广大创业者在投入资金租赁场地之前,务必做好校外培训创业评估;已经创业、经营的务必做好经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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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财务管理
校外培训预收培训费用属于负债,须主要用于办学,严禁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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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保持证办学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办学许可证才能开展培训。仅有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不具备合法资质,不是正规培训机构。具体审批操作流程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细则等为准。
正规机构(证照齐全):同时具备“办学许可证”(式样如下)、“营业执照”,合法资质;
无证机构:只有“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具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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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培训设置标准 科技类培训设置标准 体育类培训设置标准 非学科类设立审批流程指引
(四)加强政策学习
广东省教育厅制定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常见问题解答,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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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及时请示报告
请从本文开始再认真阅读一遍各项文档。如仍然还有问题(包括经营困难等)请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反映。
如有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等紧急情况请积极开展自救,确不能解决的请务必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反映。如仍不能解决,紧急情况下可联系广东省教育厅寻求帮助,邮箱:gdxwpx@gd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