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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于2022年4月19日至5月24日,对照《揭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价指标体系》《揭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量化表》等指标要求,对我局审批设立的18所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结果已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予通报(见附件)。
附:揭阳市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2021年度检查结果
揭阳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