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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超的提请,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任命: 陈立群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