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卫的提请,揭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12月20日审议通过:
批准任命:
陈建雄为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喜荣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楚峰为揭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伟填为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树华为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许伟谋的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詹新光的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