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揭阳市揭东区某美容店使用无合法来源医疗器械和药品案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一楼经营场所冰箱内库存有“肉毒素”,二楼经营场所在使用“脱毛机”,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合法购进凭证,因当事人涉嫌构成使用无合法来源药品和医疗器械,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检查当天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均系当事人经营使用物品,均无中文标签,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产品相关合法购进凭证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关闭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物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广东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案
根据抽检不合格线索,当事人涉嫌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7月至9月期间,生产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存在多批次检验不合格的情况。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鉴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防护器械经抽检多次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且当事人未有履行好召回义务,已造成较为恶劣影响,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广东省药监局提请吊销当事人相关许可。
案例十一:惠来县某医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
根据举报线索,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惠来县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尚未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前,通过“饿了么”网络平台销售“玻璃体温计”“正康医用外科口罩”等医疗器械。
经查明,当事人在尚未取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前,擅自在网络平台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