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公布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存、收益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84亿元(其中利息收入0.16亿元),基金支出9.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1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24亿元(其中利息收入0.75亿元),基金支出57.7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2.02亿元。
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