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 细化任务 | 备注 |
1 | 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继续梳理市级权责清单事项,分期分批提请市政府审定印发,力争提前完成2022年市级权责清单事项比2020年减少三分之一的工作任务。 2.督促相关单位对已下放、委托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更高效的监管促 进“放管服”和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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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继续推动行政管理权限下放 |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推动赋予揭阳产业园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 2.推动赋予粤东新城下一批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 3.指导相关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全市拟下放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录入操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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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放管服”涉及文件清理工作 |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继续做好涉及“放管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修改或废止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清理违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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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事项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线。 2.协助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广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3.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 4.配合市工改办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5.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将政府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类工程建设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4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以内。 6.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应用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全流程、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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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探索推进“6+X证照联办”。 2.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最大程度实施“照后减证”。 3.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将企业开办流程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全流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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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落地,公平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 2.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政策,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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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 1.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用好省财政安排的2021年度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奖补资金,全面查漏补缺,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全面实现共享。 2.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全业务网上申请办理。 3.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有关业务就近办理;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4.深化“不动产登记+N”服务,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进一步优化“总对总”模式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促进服务效能再提升、便民利企再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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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2.加强新老政策效应分析,对现行减税降费政策的保留、优化、退出、新增等开展深入调研评估,为完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建言献策。 3.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目标任务,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收费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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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 牵头单位:市招商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核工作。 2.做好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公示及报批工作。 3.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计划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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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制定出台《揭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 2.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每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抽查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或部门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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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市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推动揭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2.做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3.按照省工作部署,巩固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4.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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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开展广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工作。 2.做好组织机构和监管事项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迁移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各单位账号授权和人员实名认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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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监督检查,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 2.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标准化流程,做到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3.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全面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4.2021年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力争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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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有关单位 | 1.制订出台《揭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 2.研究制订《揭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二批)》,扩大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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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全面推行“四办”清单制度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市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督促各相关单位梳理勾选事项“四办”属性,做到成熟一批,勾选一批,自主发布,动态更新。 2.加强“四个办”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为各单位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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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推行重大项目代办服务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市有关单位 | 1.优化重大项目邮寄及全程代办服务。 2.对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揭阳理工学院、揭阳潮汕机场、武警揭阳支队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予以即时办、马上办或开通包括咨询、指导、预约办等在内的绿色通道服务。 3.多渠道提供政务服务,切实解决排队长、等待时间久的问题,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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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做好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 2.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工作,依托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粤省事”小程序,在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启用“免证办”。 3.推广建设“粤省事”揭阳版。 4.推动“粤商通”揭阳专区一期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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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深入推进服务领域改革 | 牵头单位:揭阳供电局、市水务集团,责任单位:相关燃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压减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将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4个和18个工作日内。 2.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全面实行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3.持续提升线上服务水平。逐步推广应用供用电合同线上传送、电子签章和“不动产登记+用电过户”等功能。 4.完善供水服务机制,推进“贴心服务、一次办好”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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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推行绿色政务,统筹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实现数据同源。 2.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动态管理工作,解决事项目录、办理材料和业务表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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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创新服务便民举措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 按照省统一部署,对全市非紧急类热线电话进行整合,建设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 加快与“粤政易”对接,将热线工作融入协同办公平台,承办单位可通过“粤政易”客户端接收并处理热线业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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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按照省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的统一部署,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揭阳节点的建设。 2.做好政务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 3.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揭阳节点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所辖政务系统的政务数据汇聚至数据中心,推动我市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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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落实光纤网络全覆盖,实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100%覆盖。 2.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及2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100%覆盖。 3.推进5G网络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市中心城区及部分县(市)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新增2000座,5G用户数新增30万。 4.推进电子政务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管好用好数字政府政务云揭阳节点。 5.做好政务外网日常管理,确保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网络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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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推进“粤系列”等数字政府基础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2.开展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揭阳节点一期项目建设方案”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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