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公〔2022〕37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管护水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开展划定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1.2宗水闸(北河桥闸、三洲拦河闸);
2.2宗灌渠(引榕灌渠、三洲榕南灌渠);
3.6宗水库(横江水库、龙颈上水库、龙颈下水库、黑潭水库、圆潭水库、曲尺水库);
4.5宗堤防(东山围堤段、榕城围北堤、榕城围南堤、渔湖围北堤、渔湖围南堤)。
二、划界成果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划界,划界成果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一)管理范围的边界埋设界桩、设立标示牌。
(二)本公告属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1. 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明细表
2. 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示意图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