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函〔2024〕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揭府办〔2016〕81号)规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组织对各县(市、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评议考核。现通报如下:
2022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全程监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社会共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我市2022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在各地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市食药安办组织部门审评、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如下:揭西县、惠来县考核等次为A级,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考核等次为B级。按照《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药安办另文印发。各地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各县(市、区)政府名义报市食药安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