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函〔2024〕90号
惠来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惠来县人民政府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提请市人民政府对<惠来县隆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审批的请示》(惠府〔2024〕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来县隆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隆江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隆江镇建设成为商贸物流重镇和粤东美食名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隆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68平方公里(3.5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80平方公里(2.97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7.77平方公里(5.6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66平方公里(1.15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规模。落实蓝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镇区为发展中心,以对外通道为依托,以公路为纽带,构建“一轴两带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构建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构建沿国道G228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发展北部山体生态屏障区、中部城乡统筹发展区、南部滨海产业发展区三大片区,共同构筑形成完善的乡村服务网络,促进隆江镇扩容提质。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
优化镇域产业结构,规划重点发展综合服务、现代农业和绿色能源三类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隆江镇作为“百千万工程”典型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作用。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强化城市设计对空间和风貌引导,推动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更好满足外来就业人群安家需求和全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
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并加强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结合实际管理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对暂不编制的实行通则式规划管理,加强管控底线、农民建房、设施配套、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内容引导,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国家级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的保护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强化景观风貌引导,结合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利用沿线历史文化资源,塑造特色景观节点,形成具有隆江文化特色、山水互融、城乡共融的城乡风貌。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
做好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系统推进石榴潭水库、尖官陂水库、龙江等重点湖库及重点河涌污染治理,加强揭阳惠来石榴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揭阳惠来黄光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修复和利用,强化湿地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建设“绿美隆江”。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
隆江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科学编制下层级详细规划。市自然资源局、惠来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镇级总规数据库关键图层数据为准。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