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2〕151号)要求,揭阳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揭阳市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揭阳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揭阳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广东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揭阳市统计局和揭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揭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600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522个,增长25.0 %;产业活动单位3776个,增加139个,增长3.8%;个体经营户142930个,增加7347个,增长5.4%(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单位数 (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 17600 | 100.0 |
企业法人 | 10975 | 62.4 |
机关、事业法人 | 2788 | 15.8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3837 | 21.8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3776 | 100.0 |
第二产业 | 269 | 7.1 |
第三产业 | 3507 | 92.9 |
三、个体经营户 | 142930 | 100.0 |
第二产业 | 28982 | 20.3 |
第三产业 | 113948 | 79.7 |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5552个,占31.6%;批发和零售业3032个,占17.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3007个,占17.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5526个,占66.8%;制造业26286个,占18.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978个,占5.6%(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 法人单位(个) | 个体经营户 (个) |
合 计 | 17600 | 142930 |
采矿业 | 38 | 42 |
制造业 | 5552 | 2628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07 | 75 |
建筑业 | 227 | 2773 |
批发和零售业 | 3032 | 9552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1 | 315 |
住宿和餐饮业 | 205 | 689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 | 107 |
金融业 | 42 | 0 |
房地产业 | 272 | 12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521 | 44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30 | 38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6 | 1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41 | 7978 |
教育 | 1971 | 296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19 | 131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97 | 22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3007 | 0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02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30个。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0975个,比2008年末增加2944个,增长36.66%。其中,内资企业占10656个,占9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5个,占2.1 %;外商投资企业84个,占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92个占2.7%;私营企业5128个,占48.1%(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合 计 | 10975 |
内资企业 | 10656 |
国有企业 | 292 |
集体企业 | 364 |
股份合作企业 | 39 |
联营企业 | 69 |
有限责任公司 | 3094 |
股份有限公司 | 258 |
私营企业 | 5128 |
其他企业 | 1412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235 |
外商投资企业 | 84 |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11662人,比2008年末增加170263人,增长26.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89289人,比2008年末减少51304人,下降8.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80573人,占59.2%;教育业69346人,占8.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62310人,占7.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9440人,占45.7%;制造业245056人,占41.6%;住宿和餐饮业24950人,占4.2%(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
合 计 | 811662 | 589289 |
采矿业 | 1101 | 356 |
制造业 | 480573 | 24505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4864 | 336 |
建筑业 | 54931 | 14836 |
批发和零售业 | 51428 | 26944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667 | 1007 |
住宿和餐饮业 | 8786 | 2495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695 | 312 |
金融业 | 3259 | 0 |
房地产业 | 7237 | 387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5864 | 141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684 | 1268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392 | 43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192 | 23835 |
教育 | 69346 | 1550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4522 | 286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639 | 1279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2310 | 0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72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6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308.5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64.7%,第三产业企业资产占35.3%。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014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2.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548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50.0%;零售业1475个,占13.4%;批发业1308个,占11.9%。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35926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6576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3%;建筑业26255人,占4.1%;批发业18718人,占2.9%。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8.81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43.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632.7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27.4%;批发业103.01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房地产业73.8亿元,占3.2%(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资产总计 (亿元) |
合 计 | 10147 | 359265 | 998.81 |
工业 | 5489 | 265765 | 632.70 |
建筑业 | 205 | 26255 | 26.2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9 | 5977 | 23.1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8 | 827 | 2.58 |
批发业 | 1308 | 18718 | 103.01 |
零售业 | 1475 | 17980 | 64.23 |
住宿业 | 78 | 2464 | 3.37 |
餐饮业 | 105 | 3565 | 3.55 |
房地产业 | 197 | 4202 | 73.8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22 | 7512 | 51.6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23 | 4492 | 13.50 |
注:表中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58家;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1508人;资产总计合计数中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资产总计0.98亿元。
五、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2.4%,比2008年末提高了6.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5.8 %,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1.8 %,下降了1.8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4.6%,增长了20.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5.8%,下降了3.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1.8%,下降了1.8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34.8%,比2008年末提高了11.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5.2%,提高了3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7.9%,比2008年末提高了37.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2.1%,提高了5.9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0.3%,比2008年末下降了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9.7%,增加了2.4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4.1%,比2008年末下降11.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5.9%,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广东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