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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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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8博金宝,金宝搏 官网印发《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4 16:35:23 浏览次数:- 【字体:

  揭府办函〔202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47号),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到2027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1倍,达2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超6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立,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充分发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二、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

  (一)推动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分步分类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分级分类整改,督促产废单位规范收集、贮存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以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重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实施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逐步消除存量废弃物。督促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贮存措施。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废弃物协同循环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指导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规范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积极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加强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农机具、渔网渔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支持现有生活垃圾回收中心增加垃圾分拣装备设施,促进大件垃圾、低值废弃物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升废弃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完善覆盖县、乡镇(街)、村(社区)的回收网络。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运用手机软件、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鼓励发展社区移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代收代储和“以车代库”等便民回收服务模式。深入实施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家电、电子产品等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逆向物流回收等方式,扩大回收渠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探索符合揭阳实际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模式。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短板,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相关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回收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等领域推广应用,畅通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进秸秆离田产业化应用,鼓励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提高秸秆肥料、饲料、燃料、基料、原料等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和企业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规范便利二手商品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在车辆交易登记、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强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互联网+二手”模式,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回收网络。积极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严格落实交易电子产品信息清除相关标准,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推动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传统再制造业发展,探索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积极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深挖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潜力,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广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探索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

  (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推行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强化动力电池制造、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流向管理。鼓励动力电池回收企业与制造企业建立长效回收渠道,推动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加快发展,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鼓励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攻关梯次和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协助相关企业申请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建立健全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准确率。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支持废塑料回收利用重点企业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承接相关服务。积极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二)探索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探索建立风电、光伏设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鼓励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制造端、发电运营端和回收利用端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和循环利用渠道。探索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引导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十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结合揭阳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围绕循环利用全产业链,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规模效益良好、引领带动力强的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业骨干企业。推动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再制造、二手商品经销等符合要求的企业升规纳统,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发挥砥柱和标杆作用。鼓励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开展跨区域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资委、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中德金属生态城打造粤东废弃物绿色分拣中心,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向园区集聚。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引导现有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或园区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构建废弃物精细化回收、精细化分拣、高水平循环利用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一码到底”全流程环境监管,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强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协同,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谋划储备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充分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积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开发用于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信贷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国有企业依法依规采购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县(市、区)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设施建设,将其纳入环境基础设施或公共基础设施范围,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工业园区预留一定比例土地,专项用于支持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结合村级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工业上楼等,积极探索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大力支持符合规划且属于重点支持的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完善废弃物回收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实施分车型、分区域、分时段的车辆通行精细化管控,保障废弃物回收车辆通行时间。引导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对负责收购和运输的车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合理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废弃物资源分类、回收分拣、回收站建设、分拣中心建设、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等领域标准规范。完善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行业流通标准。配合省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支持相关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业减污降碳国内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建立行业统计体系,及时分析掌握行业发展态势,做好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纳统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创新应用支撑。加强废玻璃等低值废弃物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在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布局资源(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类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完善再生材料和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落实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市级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林业局、供销社,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指导评估。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重点行动进展评估。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各地各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林业局、供销社,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二)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附件:揭阳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行动


附件

  揭阳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行动

重点行动

重点工作

一、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重点行动

1.工业源: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摸排专项行动,实施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督促有关企业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

2.农业源: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3.社会源:出台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引;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制度和运输处置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支持现有生活垃圾回收中心增加垃圾分拣装备设施,促进大件垃圾、低值废弃物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推进回收和分拣设施建设,依托中德金属生态城打造粤东废弃物绿色分拣中心,同时,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二、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提升行动

1.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制度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评估制度;实施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谋划建设1个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

2.秸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进秸秆、甘蒸渣等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3.废塑料:依托20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围绕项目工艺和产品特性,积极对接下游企业,打造粤东废塑料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

4.二手商品:培育二手车出口企业,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5.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纳入“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名单的园区按计划完成循环化改造。

三、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专项行动

1.废旧动力电池:实施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管理。

2.低值可回收物: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

3.新型产业废弃物:发展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

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培育行动

1.骨干企业培育:打造一批高效、高质、高值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回收、综合利用、二手商品经销等骨干企业。

2.行业规范发展:开展报废汽车、废旧家电拆解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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