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市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督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市开展河道水面清漂保洁及岸边垃圾杂物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全市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本次督查范围为全市所有水域(河道、湖泊、沟渠、池塘等)水面漂浮物清漂保洁及岸边垃圾杂物工作情况。督查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镇(街道、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督查覆盖50%以上的乡镇(街道、场),一个乡镇(街道、场)内抽查的行政村不少于3个。
会议提出,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要认真抽查检查河道、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面清漂保洁和岸边垃圾打捞清理状况,尽量扩大抽查覆盖面,做到应查尽查。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行得通、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河道清漂保洁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真正沉下去,对所督查县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落实整改,通过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推动突出问题及早妥善解决,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搞人情督查,不能走形式、讲情面,通过严肃认真、务实有效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树立督查良好形象,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
据悉,今年4月份,市河长办牵头组织部署全市河道水面清漂保洁专项行动,按时间先后分县(市、区)集中行动、市级专项督查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全面清理打捞辖区内水域(河道、湖泊、沟渠、池塘等)以水浮莲为主的水面漂浮物和岸边垃圾杂物,坚决打好水面漂浮物“歼灭战”,确保水面清洁、河岸干净、水环境明显改善。